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2年11月30日高師大通識字第1121010320號函辦理。 二、有關特教研習課程請擇一平臺(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即可,
切勿於兩平臺重複登錄相同研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