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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陳惠雯老師 - 公告 | 2023-05-25 | 點閱數: 2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1日桃教終字第1110123225號函辦理。
二、 錯誤態樣一:未經各校同意後且非各校承辦人統一填報,一律不予錄取,承辦窗口是學校。錯誤態樣二:經查由家長、親戚或學生自行報名者,一律不予錄取,請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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