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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2023-04-18 | 點閱數: 71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2年4月7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自112年4月17日起實施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及特定運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建議佩戴口罩。

二、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三、請注意手部清潔消毒、遵守咳嗽禮節,做好個人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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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防疫措施暨Q&A(1120320起適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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