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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林正芬老師 - 公告 | 2022-12-03 | 點閱數: 47
一、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1年11月29日桃女童雯字第1110032號函辦理。
二、 本案112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112年2月28日(星期二)止。
三、 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一)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
(二) 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
(三)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四、 檢附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或 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五、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0983-94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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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12.2三項登記總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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