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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2022-10-13 | 點閱數: 50

10/13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的校園防疫措施(因同住家人確診而被匡列),請參閱說明:
一、曾確診者(3個月內)若無症狀,可免匡列。
二、【自主防疫】期間若要到學校上班、上課,須有【2日內】的快篩陰性結果。
三、打滿3劑者可選
       0 + 7 (0天居家隔離+7天自主防疫) 或 3 + 4 (3天居家隔離+4 天自主防疫) 。
四、未打滿3劑者只能選 3 + 4 (3天居家隔離+4 天自主防疫) 。
五、要入校的前一日或當天要快篩陰,之後【每2日】要快篩一次,直到自主防疫期滿。

公文轉達: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36713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僅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含)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倘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並依原規定核予假別。

(二)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倘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上課當日或前一日)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另學校教職員工生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間返校、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或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1劑快篩試劑,若仍有不足情況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再向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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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1011桃園市調整防疫措施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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