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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林正芬老師 - 公告 | 2022-09-21 | 點閱數: 61
一、 依據桃園市111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本局業以111年8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10076567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日自111年9月17日(星期六)至9月25日(星期日)23時59分止,務請於時間內報名,以免影響學生參賽權。
三、 本市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取得決賽代表權者(各組擇優12名),需參加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假陽明高中(北區)及自強國中(南區)舉辦之現場書寫,參賽人員請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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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9.19全國美術比賽書法類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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