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轉知宣導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2022-09-13 | 點閱數: 20

一、加強「巡、倒、清、刷」,澈底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及落實環境清潔,避免病媒蚊孳生;若需長時間在戶外活動,請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及使用防蚊藥劑。若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及關節痛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二、因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一經查獲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

  •  
    1) 公告「桃園市防止病媒蚊孳生,預防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之孳生源清除防疫措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