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於111年8月3日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1次代理教師招考,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及校長核定如下:
正取人員1名: 吳O芬(資源班)。
備取人員0名: 無。
二、成績複查時間:111年8月4日上午8時至10時,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三、正取人員:於111年8月4日10時至12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