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於111年7月29日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3-3次代理教師招考,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及校長核定如下:
正取人員2名: 李O茜、吳O慧(自然科任)。
備取人員: 無。
二、本次公告合理教師名額係為預估缺,若市府(教育局)核定後,員額有減列之情形,將時依成績高低排序,以排列低者轉列備取資格。
三、成績複查時間:111年8月1日上午8時至10時,持身分證向本校申請。
四、正取人員:於111年8月1日10時至12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本次缺額業已補滿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