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八德區選務作業中心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八德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資料卡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八德區公所111年6月13日桃市德民字第1110019942號函辦理。 二、本次參加投開票所選務人員者,依行政院111年5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157號函,同意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