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3日桃教高字第111004669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頁(網址:ww.k12ea.gov.tw)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