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111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暨市內介聘公開作業補充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日桃教小字第1110039401號函辦理。
二、有關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注意事項補充說明,請申請參 加市內介聘教師提交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件正本(不需另攜帶影本),正本驗後歸還。
三、餘請逕依教育局111年4月25日桃教小字第1110036904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