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107年2月23日桃教終字第1070013756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網路收件,紙本留校備查):請於107年3月28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至http://163.30.87.3/107upload/俾利後續作業:
1、推薦表經學校人事及推薦單位主管核章並掃描成PDF檔(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以免字數太多,無法上傳檔案)。
2、推薦表word檔。
3、佐證資料請掃描成PDF檔(可上傳10個佐證資料,每個佐證資料大小不超過25mb,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4、另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獨照」1張(身體比例至少占照片1半,以半身照為宜)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之電子檔,像素建議3mb-8mb,照片清晰度高,儘量提供大圖片為最佳。
三、受推薦人請擇一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或本市師鐸獎遴選,不得同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