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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3-17 | 點閱數: 64

請積極鼓勵教職員工踴躍進行流感疫苗補種事宜,以提升自我防護力,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3月17日桃教體字第1110024200號函辦理。

二、自111年1月6日起,110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 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三、請積極鼓勵教職員工優先至各區衛生所完成流感疫苗補種。倘欲至合約醫療院所接種者,請事先詢問院所並完成預約,且須自付掛號費用。提供接種之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至市府衛生局網站首頁(https://dph.tycg.gov.tw /index.jsp) > 業務資訊 > 預防接種 > 預防接種(流感疫苗)項下查詢。

四、提醒本校教職員流感疫苗接種應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7天,另教育局同意有流感疫苗接種需求之教職員工於課務自理下至校外接種流感疫苗,予以公假半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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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教體字第1110024200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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