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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3-17 | 點閱數: 28

檢送「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防疫,假怎麼請?」宣導圖卡各1份,請查照轉知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11年3月16日桃人考字第1110001542號函辦理。

二、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更新調整內容為將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日數由「14日」調整為「10日」,並同 步調整自主管理天數、對象及刪除臺帛旅遊泡泡專案返臺者;「防疫,假怎麼請?」如有調整將同步置於人事服務網(eCPA)「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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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檢送「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防疫,假怎麼請?」宣導圖卡各1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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