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4 | 點閱數: 49

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 屆第4 會期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函知。

五、檢附行政院原函影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 項加給表各1份。

  •  
    1) 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