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110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26日桃教中字第110003545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勵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研究主題:「如何強化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的具體措施」及自訂研究主題等8項。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27日(星期五)止。
(三)作品內容:應包括問題分析、具體建議及作法、可行性評估等三部分,本文字數以五千字至一萬字為原則,同一作品最多以2人合著為限。
三、請市府教育局(含所屬)及警察局(含所屬)人事機構至少各撰寫一篇作品,並請各人事機構廣為宣傳,鼓勵服務機關各類同仁踴躍參與,於110年4月30日前彙整報名資訊,上傳「110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報名調查表」至人事處內網。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旨揭獎勵計畫及報名調查表各1份,相關電子檔業登載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綜合規劃處」之「人事服務」公告區,請自行參閱或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