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03
  • slider image 1005
:::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2021-02-04 | 點閱數: 2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11783號函辦理。

二、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本(110)年1月19日發布新聞稿,重點如下:

(一)自107年8月中國大陸發生非洲豬瘟迄今,全球疫情未見緩和,109年仍有新增希臘、巴布亞紐幾內亞、印度及德國等國爆發疫情。

(二)109年入境旅客人數雖受全球COVID-19疫情影響大減,惟郵包及快遞貨物查獲違規動物檢疫物案件數則無明顯下降,各邊境管制單位除已規劃春節之加強把關措施,並將持續加強查驗郵包及快遞貨物,避免違規動物檢疫物進入國內。

(三)提醒民眾勿於網路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境外肉製品,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品的包裹,可逕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該局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如附件),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相關資訊請參閱

(1)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非洲豬瘟教育專區」https://cpd.moe.gov.tw/index.php?guid=FF2280F3-9777-A546-9E56-100B7531BD9A

宣導品https://cpd.moe.gov.tw/article.php?pltid=169

影音專區https://cpd.moe.gov.tw/article.php?pltid=172

(2)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

宣導資料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82

  •  
    1) 攜帶違規肉品入境裁罰基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