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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珊老師 - 公告 | 2020-07-02 | 點閱數: 27

一、旨揭活動係為推廣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藉由課程與活動豐富師生環境體驗與學習經驗,培養愛鄉親土的情懷。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參實施計畫):
(一)辦理期程:109年9月至11月。
(二)辦理地點: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桃園市中壢區中原路58號)。
(三)活動時間及場次:109年9月至11月每週二至週五上下午各一場次,共70場次。
(四)參與對象:本市各級學校,錄取順序如下:
1、未報名參加過「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之學校。
2、未報名參加過「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之學生。
3、其他有興趣報名參加之學校。
(五)活動內容:本計畫依環境特色規劃2.5小時環境教育主題課程與活動,課程方案詳如附件。
(六)補助原則:
1、補助每校每場次活動費新臺幣(以下同)7,000元整(含交通費及保險5,000元整、餐費2,000元整),惟河川教育中心鄰近學校(新榮國小、新勢國小、中壢國小、中壢國中)僅可申請餐費2,000元整。
2、本活動至4月底仍未滿70場次,因此取消每校2場次之限制,開放各校申請至額滿為止。
(七)申請方式:請於109年7月17(星期五)前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RdoMez),並填具附件申請表逐級核章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寄至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收(電話:03-4221469,傳真:03-4223787,e-mail:rectyc@gmail.com);各校錄取場次另函通知。
(八)經費核銷:
1、申請學校於錄取公告後2週內檢送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逕送新榮國小輔導處翁林煊主任收。
2、活動結束後2週內,依附件格式檢送活動成果照片及原始憑證逕送新榮國小輔導處翁林煊主任彙辦(各校請自留影本核銷);活動成果照片電子檔e-mail至t2501kimo@mail.com。
三、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本案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
(一)新榮國小輔導主任翁林煊,聯絡電話:2806200分機610。
(二)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主任林瑋琦,聯絡電話:422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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