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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訪客 - 公告 | 2019-04-30 | 點閱數: 35
一、 依桃園市教育局108年3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80024978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5月23-24日,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並給予公假登記。
三、 補充說明:
(一) 本研習全程為海岸踏查活動,報名前請先評估自身體能狀況,並自備水壺及做好防晒工作。
(二) 為避免資源浪費,經主辦單位錄取之課程領導人務必準時報到參加本研習活動。
四、 活動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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