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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 黃崇陽老師 - 公告 | 2018-09-14 | 點閱數: 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03605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深化十二年國教課綱核心素養之實踐,增進學生課堂所學知識與真實情境的連結,培養學生主動自發的學習精神,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試辦計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並實施跨區域住宿型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三、申請單位:
(一)國民中小學階段:參與學生數以30人為原則,並得視學校規模與特性,以「班級」、「班群」或「學年」為申請單位。
(二)高級中等學校階段:以「班級」為申請單位。
四、補助上限:每申請單位以補助3萬元為原則,每校至多補助4案。惟已申請國教署相關計畫補助者(例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補助國民中小學實施戶外教育、特色學校、偏鄉特色遊學、城鄉共學等),不得再以同一計畫內容申請本試辦計畫。
五、倘欲申請之學校,請依旨揭計畫規定檢附計畫申請書(範例詳如附件1)及補助計畫項目經費概算表(詳如附件2)紙本1式3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於107年10月12日下班前提報本市大埔國小受理申請,俾利後續辦理初審作業。
六、本案俟本市初審結果,擇優提報至多20校向國教署申請。
七、戶外教育場域相關資訊可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naer.edu.tw/)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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