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收件期間至115年5月4日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36072號函辦理。 |
| 二、 |
本局前以114年11月19日桃教學字第1140115176號函轉旨揭計畫,原訂計畫收件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止。為鼓勵各校教師參加徵選,國教署延長收件日期至115年5月4日止。請有意參與旨案計畫之教師將報名資料上傳至指定網址(https://forms.gle/q1cK1hGbDoAaSYyBA ),並將紙本寄送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誠大樓10樓公領系轉型正義計畫收。 |
| 三、 |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計畫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吳小姐,聯絡電話(02)7749-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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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14950號函辦理。 |
| 二、 |
為支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轉型正義教育,鼓勵教師設計相關教案,引導學生認識轉型正義之內涵及價值,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
| (一) |
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與實習教師),可個人或團隊(至多3人)報名參加,可跨校組隊。 |
| (二) |
徵件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 |
| (五) |
獎勵方式:以作品為單位,預計選出特優3件、優等6件、佳作6件(獎項名額得視參賽情形彈性調整或從缺),獎勵內容如下: |
| 1、 |
特優:每件核予新臺幣(以下同)9,000元獎勵。 |
| 4、 |
得獎作品之教師均頒發國教署獎狀1紙,並請貴學校核予行政獎勵。 |
| 三、 |
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吳小姐,電話:(02)7749-1870,電子信箱:areaming9792@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