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4年5月19日114桃童理字第114035號函辦理。 |
| 二、 | 活動說明如下: |
| (一) | 活動時間:114年5月23日至25日(星期五至日)。 |
| (二) | 活動地點:石門國小。 |
| (三) |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
| 三、 | 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公(差)假登記辦理,如遇假日得於二年內核實補休。 |
| 四、 | 檢附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1份,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下載。 |
| 五、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童軍會徐麗美小姐(03-2181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