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立龍岡國民中學114年1月7日岡國情支字第114000009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112 學年度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及 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之社會技巧工作坊成員。 |
(二) | 辦理日期:114年3月8日(星期六)、114年4月19日(星期六 )、114年5月3日(星期六)、114年5月17日(星期六)、114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
三、 | 請於114年3月8日(星期六)前,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國中-學年(113)-學期(下)登錄單位(龍岡國中)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30小時。 |
四、 | 本案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
五、 | 檢附旨案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特殊教育 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支持資源中心莊文寧老師(電話:03-466-1231分機18;電子信箱:wernnin@ms.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