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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禧老師 - 公告 | 2024-10-31 | 點閱數: 163

時 間:113.11.05(二)下午 16:20(夕會後)

地 點:龍山藝廊
議題一:113學年上學期評量範圍及命題安排,提請確認。(附件1)

說  明: 依桃園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第4條﹙略以﹚:「學生定期評量之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國民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評量時間、次數及方式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定之。  

 

議題二:桃園市桃園區龍山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提請審議確認。(附件2)

說  明: 依家庭教育法第13條﹙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另應會同家長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教育。」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8條﹙略以﹚:「在正式課程外實施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依學生身心發展、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結合社區資源為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請各校依法配合辦理。(附件一)

議題三:本校113學年度特殊教育班一、四、五、六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計畫與彈性學習課程 (含特殊需求領域課                    程)之課程計畫,提請討論。(附件34)

說  明: 1.分散式資源班(身心障礙類)。

        2.巡迴輔導班(聽障)-校內有學生但該校未設班。

        3.係經資源班及聽障巡迴班老師依特殊學生需求設計,其精神著重在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之融合,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考量普通教育課程,重視個人能力與學校本位課程結合,以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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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2-龍山國小113學年度家庭教育計畫(核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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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附件3-5-1-2特殊教育班各年級各領域科目課程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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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附件4-6-2-3彈性學習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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