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53996號函暨本局107年5月24日桃教小字第1070041645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03年3月11日函頒修訂之「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為深化各級學校發展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永續經營,持續規劃辦理「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
三、旨揭計畫實施期程為107學年度,計1學年,計畫之申請辦理須以2年(107學年度至108學年度)中程發展規劃,106學年受補助學校優先補助,另本計畫將視107學年度實施成效及預算編列情形,再決定是否延續實施。申請及審查作業說明摘錄如下:
(一)請各校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擬訂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申請計畫(計畫內容期程自107年8月 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並請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前檢附計畫申請書(含資料檢核表、經費表等)1式3份逕送內壢國小輔導室(地址:32067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彙辦,並請於送件封面上註明「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教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送件」。
(二)計畫書面資料(含申請書、檢核表、經費表、申請計畫內容及推動成果等),以A4格式撰寫15頁為限,請採雙面黑白列印,無需膠裝,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