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領導與評鑑中心,辦理「110年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_第二次招生)」(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6月24日清教科字第1119004287號函辦理。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1年8月1日(一)止,團體報名享有學分費優惠。
三、報名資料下載:http://delt.site.nthu.edu.tw/index. php。
四、完成本培育班課程,於參加桃園市政府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試時,於甄審積分中採計專案進修分數每六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五、檢附111年度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招生簡章(第二次招生)及報名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