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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6-13 | 點閱數: 53

檢送「市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6月13日府人給字第1110159749號函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 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市府不經手任何金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 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市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自本函文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主;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將公告於市府人事處網站。

 (四)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可自行至市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

三、請各機關學校持續洽詢所屬公教員工子女已受托或當地之合法立案托育服務機構,簽署特約優惠合作方案之意願, 以提供所屬員工多樣化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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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檢送「市府111年員工子女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名單及優惠措施一覽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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