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10日桃教小字第109004915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摘述如下:
(一)研習日期:109年7月20日(星期一)至7月24日(星期五),共5日(計36小時)。
(二)研習地點:本市新屋國小視聽教室(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三)報名資格(符合以下其中5項資格之一即可,且年滿18歲):
1、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持有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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