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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4 | 點閱數: 47
有關行政院調增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10036198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 屆第4 會期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三、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及其他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常務職)主管職務加給分別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3萬8,350元及3萬1,480元。 四、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聘用、約僱人員111年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1 | 點閱數: 51
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10033970號函辦理。 二、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依約承作至111年2月2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由該公司賡續獲選並提供「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 險」及「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111年2月22日0時起至114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 3年。 三、相...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1 | 點閱數: 48
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因配合疫情加強防疫措施,其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0日府教體字第1110028398號函辦理。 二、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解釋得以防疫照顧假作為防疫所需之特別應變措施,合先敘明。 三、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倘因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暫停或延期辦理各類活動、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如COVID-19疫苗接種等,於前項情形期間,...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1 | 點閱數: 48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以下簡稱公訓處)訂於111年2月23日辦理111年度「潮講堂」—『臺北永續發展創新策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10034829號函辦理。 二、為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建立政策實務溝通平台,傳達永續發展創新政策作為及目標,臺北市政府公訓處爰辦 理旨揭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對象:臺北市政府、中央及外縣市政府推動相關業務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同仁。  (二)時間:1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至12時。 三、前開課程欲報名同仁請於課前註冊為臺北...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56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9日桃教人字第1110011133號函辦理。 二、查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不得拒絕:……四、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三、復查教育部106年12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166967號函規定略...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60
核定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科長鍾淑女等10人為111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10028765號函辦理。 一、依市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市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並將另 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36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茲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9日桃教人字第1110011350號函辦理。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10 | 點閱數: 42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 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茲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9日桃教人字第1110011350號函辦理。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9 | 點閱數: 45
轉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1年1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917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9日桃教人字第1110010521號函辦理。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8 | 點閱數: 66
有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辦理「虎虎生風_廉潔燈謎王」網路猜謎廉政宣導活動,請本校同仁、民眾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8日桃教政字第1110010720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為擴大宣導廉政理念,訂於春節期間舉 辦旨揭網路燈謎活動,期透過寓教於樂方式,增進民眾反貪意識。 三、旨揭活動期間自本年度1月28日0時起至2月28日24時止,活動獎項包含iPhone 13 pro max 256 GB、禮券2萬元、任天堂 Switch主機加健身環、Garmin智慧腕錶及200元禮券100份等多項好禮,凡答題完成九宮格任一連線即享有抽獎機會。 四...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8 | 點閱數: 63
有關更正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8日辦理「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 中小、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社大及樂齡中心教職 員工COVID-19第三劑疫苗接種專案」公假登記說明一案,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7日桃教體字第1110011029號函辦理。 二、旨揭函文之公假登記更正為:「本局同意111年2月8日前往 接種COVID-19第三劑疫苗之教職員工予以一日公假登記」。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8 | 點閱數: 58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客家研究碩士學分班」110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訊息案,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日期:111年1月27日至111年2月20日截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開班日期:111年2月14日至111年6月17日,共18週。 三、招生人數:每班(課程)5人採隨班附讀方式授課,依報名順 序錄取。 四、學分抵免:可抵免客家研究碩士在職專班課程之學分,抵免學分上限不超過兩門課6學分。 五、110學年度第2學期「客家研究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請至本專班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http://140.115....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7 | 點閱數: 91
有關教育局辦理「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 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社大及樂齡中心教職員工COVID19第三劑疫苗接種專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7日桃教體字第1110010660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升溫,教育局於111年2月8日(星期二) 辦理旨揭專案,以提升教職員工免疫保護力。 三、旨揭專案辦理事宜如下:  (一)對象:以經常且長期接觸學生、進出校園的人力為主, 包含教職員工(含校長/教師/職員/約聘僱/代理代課兼任 鐘點老師/課輔老師/教學支援人員/臨時人員/自聘廚工/ 警衛/社團...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7 | 點閱數: 56
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平法)及其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自111年1月18日起,「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有關聘僱人員請假疑義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10027084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性平法第15條第5項、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受僱者陪伴其配偶產檢或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除陪產檢於配偶妊娠期間請假外,受僱者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日期間內 請畢。以聘僱人員亦為性平法適用對象,人事總處刻正配合性平法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相關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2022-02-07 | 點閱數: 44
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部分條文修正,自111年1月18日起,「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原給5日增為給7日,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月27日府人考字第1110022917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銓敘部轉勞動部函以,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工法部分條文,同日修正發布之性工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以及性工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解釋;次查性工法第2條規定: 「(第1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2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 三、綜上,自1...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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