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專業獎章頒給審查要點」第三點,並自 110年12月30日生效
轉知宣導 2022-01-05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專業獎章頒給審查要點」第三點,並自 110年12月30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人事處111年1月4日桃人企字第1100006635號函辦理。
二、檢送旨揭來函、修正審查要點第三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