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2021-07-29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0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7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0018783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