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1-07-13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24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7月12日府人考字第1100167990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