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十一點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十二點,業經該會以中
2021-06-11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5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第十一點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十二點,業經該會以中
華民國110年6月9日公評字第110226010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6月11日府人力字第1100147400號函辦理。
二、為應各項法定訓練期間遭遇天災、癘疫或突發事件,致無法進行全程實體訓練或測驗之情形,新增保訓會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調整其考核及評量方式等相關措施,爰修正旨揭考核要點及評量要點。
三、相關資料均刊登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培訓最新消息」及「法規及函釋」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