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用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
2021-05-03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1
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用注意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4月30日桃教中字第1100037056號函辦理。
二、本案附件資料已另公告於教育局局網最新消息處(https://www.tycg.gov.tw/edu/),請逕行查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