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020-12-09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26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8日桃人力字第1090006529號函辦理。
二、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