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執行「嚴重情緒行為身心障礙者精神醫療就醫障礙改善計畫」特別門診轉介流程1份
研習資訊 2020-09-03 · 訪客 · 公告 · 點閱數:64
| 旨揭特別門診收治對象: |
| (一) | 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如: 自傷、傷人、學校或家庭適應問題(非單純違規之行為問題)。 |
| (二)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精神病、自閉症、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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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有符合上該收案條件者,請依轉介流程轉介,聯繫窗口:林芳瑜個管師,聯絡電話:(03)3698553分機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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