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2020-07-09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3
有關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391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8日桃教中字第1090058734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