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及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2020-04-23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36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及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22日府教中字第109005570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