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以,100年2月1日訂定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該部於108年12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81714B號令廢止
2020-01-02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18
轉知教育部函以,100年2月1日訂定之「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該部於108年12月3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81714B號令廢止,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12月31日桃教人字第108011839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