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
2019-12-06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25
轉知行政院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108年11月4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12月6日府人考字第108028033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