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如何自我保護,減少PM2.5暴露」衛教單張及衛教資料
2017-10-11 · 訪客 · 公告 · 點閱數:44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0月2日桃衛健字第1060077888號函辦理。 |
二、 | 10月起至隔年4月往往是空氣品質較差時期,為保護民眾健康,提供旨揭衛教資料供參考。 |
三、 | 另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設置「細懸浮微粒(PM2.5)之健康自我保護專區」,提供細懸浮微粒相關資訊及衛教單張,可逕行參閱(https://goo.gl/MeCAg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