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5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31311B號令廢止發布
2019-09-27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7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5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80131311B號令廢止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26日桃教人字第108008611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