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處務規程」第5條、第22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處務規程」、「教育部編制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80119364B號令修正發布
2019-09-24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49
轉知「教育部處務規程」第5條、第22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處務規程」、「教育部編制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80119364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23日桃教人字第108008506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