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市府就業服務處協請貴校廣為宣導,轉介有就業意願之新住民提供就業服務,該處轉介窗口傳真電話誤繕更正一案
2019-04-11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20
轉知市府就業服務處協請貴校廣為宣導,轉介有就業意願之新住民提供就業服務,該處轉介窗口傳真電話誤繕更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11日桃教終字第1080030228號函辦理。
二、本案前依教育局108年3月28日桃教終字第1080026153號函諒達,該文傳真電話誤繕為03-3386071,茲更正為「03-333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