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並自108年3月28日生效一案
2019-04-08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24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並自108年3月28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桃園市政府108年4月3日府人給字第108007547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