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校人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第3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3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3704A號令修正發布
2023-10-11 ·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點閱數:32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黃小姐(電話:02-7712-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