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銓敘部函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轉知宣導 2023-07-06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19
說明: | 依銓敘部112年6月29日部退三字第11255842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