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 全面禁止電子煙!!!
轉知宣導 2023-03-27 · 王雅君老師 · 公告 · 點閱數:44
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施行!!!
☆☆☆修法重點不可不知,以免受罰!!!☆☆☆
●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
● 未滿20歲禁止吸菸
● 校園全面禁菸
● 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
● 禁止菸品使用果香、薄荷等口味添加物
● 加熱菸等指定菸品納管,加熱菸載具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 菸盒警示圖文面積擴大到50%
● 加重罰則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 https://nosmoking.tycg.gov.tw/
有抽菸習慣的民眾,戒菸可就近到全臺22縣市,近3,500家戒菸合約醫事機構(醫院、診所及藥局)提供戒菸服務,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增加誘因鼓勵吸菸者戒菸,自111年5月15日起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
戒菸服務機構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查詢:https://ttc.hpa.gov.tw/Web/Agency.aspx
或電話洽詢戒菸治療與管理窗口(電話:02-2351-0120)。亦可利用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