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相關事宜, 請查照。
學校公告 2022-09-20 · 賴清鳳主任 · 公告 · 點閱數:69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9月15日桃教人字第1110086071號辦理。
二、來文說明二略以:
(一)各級主管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查核,並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及強化辦公紀律之維護。
(二)請各級主管人員確實執行考核獎懲機制及負起督導責任,對於違反差勤管理規定之同仁除列入平時考核紀錄外,並適時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另將出勤異常或違反辦公紀律同仁列為輔導對象,以協助其改正。
(三)不得於上班打卡後,有未直接進入學校上班之情事與從事與職務無關之行為,另於離開辦公場所應確實請假及辦妥業務交代。
(四)上班時間,不得高聲喧嘩、聚眾嬉戲、閱讀書報、上網瀏覽與職務無關之訊息或藉機離開辦公室購物、處理個人私務。